4.3拆裝一般順序
4.3.1MQ540/30型門式起重機的拼裝,安裝是依據(jù)編號圖及各部分總圖以及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,并根據(jù)工地具體條件制定詳細的安裝方案及安全措施進行安裝工作。
安裝順序及基本要求:
(1)測量軌道標高和平行度,定好四組行走臺車點,將四組行走臺車分別吊裝在軌道的定點(行走臺車放置在軌道定點上,必須用方木,木楔支墊平穩(wěn)牢固,并用鋼管支撐.)
(2)安裝兩根底梁(底梁吊裝就位與行車臺車連接好后,必須用鋼管將底梁支撐牢固,或者用鋼絲繩及手拉葫蘆將底梁拉好,地錨拉力不小于3噸。)
(3)安裝橫梁(吊裝橫梁前,必須在行走臺車上搭好腳手架。)
(4)安裝縱梁、斜撐(在地面將縱梁,斜撐拼裝好后進行吊裝,吊裝前各桿件連接處要搭好腳手架。)
(5)安裝四組斜梁及上下連桿。(各桿件連接處要搭好腳手架。)
(6)拼裝中心懸架及安裝。(各桿件連接處要搭好腳手架。)
(7)安裝門架梯子、走臺、欄桿,電纜絞盤。
(8)在地面拼裝回轉盤并整體吊裝,測量回轉軌道水平度。
(9)安裝四組回轉臺車。(衛(wèi)星齒輪放在回轉針齒圈的適當部位內(nèi),將四組回轉臺車支墊穩(wěn)固在回轉軌道上。)
(10)將回轉機構立軸,中心軸拼裝在機臺上,再整體吊裝機臺。
(在吊裝前,起吊用起重機停置處地基必須平整堅實,對起重機制動等機構的性能狀況進行檢查,正確選用吊具、吊點,在吊點棱角處要用包角或小方木支墊,以防割斷吊索。指派專人指揮,并將吊裝的重量,幅度及高度向起重機操作人員交底。起吊時先將機臺吊離地面約30厘米后,觀察起重機制動狀況,支腿支墊是否松動,停置處地基是否下沉,確認正常后才可平穩(wěn)起吊。)
(11)在地面拼裝配重箱,然后吊裝配重箱及三大機構和電氣設備。
(12)吊裝機械室房架、拼裝、安裝豎塔、斜拉撐。
(13)安裝機械室墻板、機棚、操作室及機電設備接線。
(14)在地面將起重臂拼裝成整體,然后吊裝起重臂穿大軸。(安全基本要求參照機臺吊裝,大軸穿好后,將起重臂緩慢落下,起重臂尖部滑輪組用方木支墊好。)
(15)吊裝15~20噸配重塊。
(16)電氣安裝及電氣接線,機構運轉。
(17) 穿變幅鋼絲繩,起重鋼絲繩(穿變幅鋼絲繩,起重鋼絲繩在穿繞前剖勁,以防鋼絲繩扭絞傷人。)
(18)用起重機吊升起重臂離地面約15米后,利用變幅機構起升起重臂。
(19)吊裝配重塊至設計要求約44噸。
(20)各部件安裝,安全裝置調(diào)試,各行走臺車行走方向檢查并進行整車試運轉,按規(guī)定試車驗收。
4.3.2MQ540/30型起重機拆除順序與安裝順序逆退進行,應采用安全基本要求可參照安裝的安全基本要求。
5、危險辨識
起重機安裝拆除危險辨識表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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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(yè)
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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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害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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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(chǎn)的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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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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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交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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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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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人員對施工場地,配電方式等未作詳細交底或操作人員失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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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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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設計圖紙、說明書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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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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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施工程序和方法進行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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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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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存在不良狀況,施工人員未作檢查、帶“病”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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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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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角磨機、電焊機、空壓機等機械設備,施工人員未按正確方法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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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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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準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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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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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正確使用防護用品,現(xiàn)場積水、潮濕、
接線方式或電器燈具使用不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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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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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作業(yè)部位未按規(guī)定搭設作業(yè)平臺、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,通道損壞或通道不暢,照明不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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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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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器具未按正確方法使用,構件放置不符規(guī)范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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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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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缺陷或選擇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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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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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狀況不良,運輸現(xiàn)場不暢及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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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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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角磨機、電焊機、空壓機等機械
設備存在故障或操作方法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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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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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構矯正拼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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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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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電焊機、電動工器具、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等產(chǎn)生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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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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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氣、乙炔未按規(guī)定放置,采用火焰矯正未清理周邊環(huán)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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灼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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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著裝不當而引起的電弧灼傷,氣割燙傷或使用的切割設備工具的安全防護性能不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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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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構件轉運過程中的操作,指揮售貨員失誤,吊具、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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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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構件放置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,工具使用方法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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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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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矯正機等設備老化,操作人員失誤及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差等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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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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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間驗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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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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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燈具,線路漏電等產(chǎn)生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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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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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物清理不徹底,構件放置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,工具使用方法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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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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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道損壞或通道不暢,照明不足,高處作業(yè)部位未按規(guī)范要求搭設作業(yè)平臺,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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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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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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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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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具、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,操作,指揮人員失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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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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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裝構件清理不仔細致使雜物高處墜落,附件綁扎不牢固,工具使用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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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空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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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、照明不足、高空作業(yè)面未滿鋪竹跳板,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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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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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空壓機、角磨機等機械設備存在缺陷,操作方式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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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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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設備及線路漏電保護失效,操作人員操作失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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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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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位及連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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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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構件放置不規(guī)范,工具使用不正確,高空墜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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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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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具、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,操作、指揮人員失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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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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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、高空作業(yè)面未滿鋪竹跳板,照明不足,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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灼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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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著裝不當而引起的電弧灼傷,氣割燙傷或使用的氣割設備、工具的安全防護性能不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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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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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電焊機,電動工器具,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等產(chǎn)生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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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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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,存在故障缺陷,操作方式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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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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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構總裝
(結構拆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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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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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具、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,操作、指揮人員失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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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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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、高空作業(yè)面未滿鋪竹跳板,照明不足,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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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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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具、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,操作、指揮人員失誤等。構件放置不規(guī)范,高空墜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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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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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,存在故障缺陷,操作方式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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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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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狀況不良,運輸現(xiàn)場不暢及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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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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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電焊機、電動工器具,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等產(chǎn)生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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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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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,切割時產(chǎn)生的火花引燃易燃物或氧氣、乙炔擺放不當,漏氣,回火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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灼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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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著裝不當而引起的電弧灼傷,氣割燙傷或使用的切割設備,工具的安全防護性能不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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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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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電設備拆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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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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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電氣設備及線路漏電保護失效等產(chǎn)生的危害,操作人員未正確使用安全用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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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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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、照明不足,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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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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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具、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,操作、指揮人員失誤等。工具使用不當、高空墜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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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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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、指揮人員失誤,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、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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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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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輸電氣設備的車輛狀況不良,運輸現(xiàn)場不暢及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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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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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路斷路等引起的火花引燃易燃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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灼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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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弧光灼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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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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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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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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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未定期檢修或保養(yǎng),構件捆綁固定不牢,施工現(xiàn)場狹小,操作失誤,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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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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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,指揮人員失誤,吊具,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,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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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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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,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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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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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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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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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,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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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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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空墜物,工具使用不當?shù)取?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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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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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設備及線路漏電保護失效,操作人員操作失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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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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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,存在故障缺陷,操作方式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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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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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點入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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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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構件放置不規(guī)范,工具使用不當,操作人員失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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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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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,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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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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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,存在故障缺陷,操作方式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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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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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,指揮人員失誤,吊具,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,繩索,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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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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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產(chǎn)生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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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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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工驗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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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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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設備,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產(chǎn)生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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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處墜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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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硬底鞋,高空作業(yè)面未滿鋪竹跳板,照明不足,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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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打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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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空墜物,工具使用不正確,操作人員失誤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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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傷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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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,存在故障缺陷,操作方式不正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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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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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火花引起易燃物或氧氣、乙炔擺放不當,漏氣,回火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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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起重機安裝、拆除風險評價表
7、起重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控制措施
7.1一般控制措施
7.1.1參加施工的有關技術人員,管理人員,操作人員,包括民技工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,經(jīng)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。
7.1.2進入現(xiàn)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(guī)定勞保著裝,并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。
7.1.3特種作業(yè)人員必須持證上崗,非特種作業(yè)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(yè)。
7.1.4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、技術、安全人員對現(xiàn)場情況進行檢查,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。
7.1.5施工作業(yè)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,并按要求做好記錄。
7.1.6施工中做好“三工”活動和班前“危險預知”活動,并按要求做好記錄。
7.1.7現(xiàn)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(guī)程及相關安全管理規(guī)定,正確使用工器具,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。
7.1.8高處作業(yè)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,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,并盡量高掛低用。
7.1.9爬梯,平臺,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,臨空面,懸空作業(yè)必須掛好安全網(wǎng)。
7.1.10施工設備,工器具等應經(jīng)常檢查,維護和保養(yǎng)。
7.1.11起重,運輸設備操作人員作業(yè)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,確保設備安全運行。
7.1.12轉運及起重作業(yè)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,正確選擇和使用,并嚴格執(zhí)行“十不吊”規(guī)定,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。
7.1.13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(zhí)行吊裝方案,統(tǒng)一指揮協(xié)同配合。
7.1.14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。
7.1.15電氣系統(tǒng)通電調(diào)試時,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(yè),其中一人監(jiān)護。
7.1.16起重作業(yè)應設專人指揮并佩帶袖標,并且指揮明確,信號清楚統(tǒng)一,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,統(tǒng)一行動。
7.1.17安裝(拆除)部位應設置安全作業(yè)警戒線,并派設安全警戒人員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7.1.18施工現(xiàn)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。
7.1.19安全人員應堅持現(xiàn)場巡視,發(fā)現(xiàn)違規(guī)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。
7.1.20安裝(拆除)作業(yè)中,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、雨、雪、大霧時應停止作業(yè)。
7.2具體控制措施
7.2.1技術交底
7.2.1.4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,使參與安裝(拆除)項目有關技術人員,管理人員,操作人員了解本起重機的特點,結構,施工質量,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,并對起吊手段,施工方法,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(shù),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。
7.2.1.2在安裝(拆除)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,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“施工技術交底記錄”并在生產(chǎn)過程中檢查落實,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。
7.2.1.3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,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實,確保措施到位。
7.2.1.4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,深入現(xiàn)場檢查,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,避免惡性事故的發(fā)生。
7.2.2施工準備
7.2.2.1疏通現(xiàn)場施工通道,防止因道路狹窄不平引起碰撞,傾翻,意外傷人等事故。
7.2.2.2工作場地清理時,各種鋼結構件應擺放整齊,墊穩(wěn),墊實,防止倒塌,滑落傷人。
7.2.2.3轉運構件車輛的駕駛員必須了解地形情況,嚴格執(zhí)行駕駛員操作規(guī)程,在倒車時應有專人指揮。
7.2.2.4準備搭設作業(yè)平臺材料,安全網(wǎng)、安全帶等防護器材。
7.2.2.5構件在裝車運輸時應擺放整齊,運輸前應仔細檢查構件是否綁扎牢固,并對運輸線路進行認真勘查,超長、超寬、超高件運輸時還需作好明顯標識,必要時還需要專車引導。
7.2.3結構矯正、拼裝
7.2.3.1參與此項作業(yè)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(guī)程,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的人為傷害。
7.2.3.2人工轉運小構件時須選用合理的抬放方式,防止人為傷害。
7.2.3.3使用機械矯正須由專人操作,統(tǒng)一指揮,其設備的防護裝置必須齊全。
7.2.3.4采用火焰矯正,必須清理周邊環(huán)境,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火花引燃引爆其它物品。
7.2.3.5熱矯正后的構件應妥善放置,作出標識或指派專人看管,待溫度降至室溫后,方可撤離,防止其余熱引起火災或燙傷相關人員。
7.2.3.6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必須按規(guī)定分開放置,氣瓶附近10米內(nèi)不得有明火。
7.2.3.7拼裝前應檢查各種機具、電動工具及照明的線路,確認其絕緣等其他性能是否滿足要求。
7.2.3.8拼裝使用的工器具必須放置牢固,高處作業(yè)時工器具應可靠拴掛或采用其它安全防護措施,防止其墜落傷人。
7.2.3.9使用角磨機打磨時操作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,打磨方向不得對準其他人員。
7.2.3.10已拼裝好的部件必須擺放整齊且支墊牢固可靠,防止滑落傷人。
7.2.3.11高處作業(yè)場地清理的雜物不得隨意拋投,防止意外傷人。
7.2.4中間驗收
7.2.4.1驗收拼裝件,其工作平臺和通道須滿足驗收工作要求。
7.2.4.2所驗收的拼裝件必須滿足驗收條件,且做好中間驗收記錄。
7.2.4.3驗收場所的照明度應滿足要求,電氣絕緣良好。
7.2.5吊裝
7.2.5.1參與吊裝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(guī)程,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人為傷害。
7.2.5.2作業(yè)前必須檢查起重工器具技術性能,確保完好可靠并正確選用吊具。
7.2.5.3合理捆綁被吊件,棱角鋒利邊角與吊繩接觸處要加襯墊,不規(guī)則構件必須找出重心再起吊。
7.2.5.4被吊物下方嚴禁人員作業(yè)、停留,其起吊速度應嚴格控制,防止墜物傷人,禁止施工人員隨吊物起落。
7.2.5.5構件吊裝前應將雜物清理干凈。
7.2.5.6高處作業(yè),應搭設好必備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業(yè)平臺以及安全防護設施,作業(yè)人員佩戴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。
7.2.5.7吊裝過程中應專人指揮,信號統(tǒng)一。
7.2.6定位及連接
7.2.6.1作業(yè)過程中嚴禁用手觸模連接孔和結合面。
7.2.6.2使用的焊接設備,機具及照明燈具等帶電設備應配備漏電保護器,且絕緣良好,電源線路需隨時檢查。
7.2.6.3構件定位連接前應將雜物清理干凈,與施工無關的工器具和構件遠離吊裝區(qū)。
7.2.6.4定位連接時嚴格控制起吊設備的操作,其操作必須按照指定組裝人員的要求進行動作。
7.2.6.5作業(yè)過程中還需防止電弧灼傷、氣割燙傷和火災。
7.2.7結構總裝(結構拆除)
7.2.7.1構件總裝(拆除)作業(yè)前應將雜物清理干凈,防止墜物傷人傷設備。
7.2.7.2大構件翻身、抬吊時應指派專人監(jiān)視、預防意外發(fā)生。
7.2.7.3拆裝長件,重件須系好纜風繩,并由專人指揮纜風繩的控制。
7.2.7.4拆裝過程中應專人指揮,信號統(tǒng)一,且應捆綁牢固。
7.2.7.5當高空多層次上下作業(yè)時,應盡量避開垂直上下作業(yè),同時注意拆裝時工機具下落傷人。
7.2.7.6作業(yè)過程中應嚴格控制起吊設備的操作(吊車、卷揚機、葫蘆),其操作必須按照指定拆裝人員的要求進行動作。
7.2.7.7起吊設備(吊車、卷揚機、葫蘆),其操作人員應經(jīng)常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,確保設備安全運行。
7.2.7.8在總裝(拆除)過程中作轉運構件運輸?shù)能囕v進入施工區(qū)域后應注意觀察周邊環(huán)境,狹小地方須指派專人指揮。
7.2.7.9工作場地必須設安全警戒人員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(yè)區(qū)域。
7.2.7.10作業(yè)區(qū)域嚴禁煙火,并設置安全防護線和安全醒目標識,防止引起火災或爆炸。
7.2.7.11總裝(拆除)中使用氣割,電焊等熱源作業(yè)后應注意防護、防止燙傷;作業(yè)產(chǎn)生火花應注意隔離。
7.2.7.12高處作業(yè),應搭設必備的人行爬梯和通道、作業(yè)平臺、腳手架搭設須嚴格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7.2.8機電設備的拆、裝
7.2.8.1機電設備拆裝必須按設計圖紙,說明書施工,未經(jīng)有關設計制造部門同意,不得任意修改。
7.2.8.2起重、變幅、回轉、行走機電設備的安裝,機座必須穩(wěn)固,安全裝置(如制動機構,限位器、安全閥、負荷指示器等)必須齊全,靈敏、可靠。
7.2.8.3施工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的絕緣必須良好,布線應整齊。
7.2.8.4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均應采取防水措施、防止設備受潮,漏電、損壞等。
7.2.8.5在有易燃易爆氣體場所,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滿足防火、防爆要求。
7.2.8.6熱元件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設備的要求,熔絲應有保護罩,熔絲不得削小使用,嚴禁用金屬線代替熔絲。
7.2.8.7一切電氣裝置設備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,如必須保留,應將裸露端部包好絕緣,并作出標記妥善放置。
7.2.8.8所有拆除電氣設備外殼上,電氣設備的引線電纜均應按圖紙進行編號,編號標記應清晰,固定牢靠,以防遺失。
7.2.8.9電氣設備拆除后要及時裝箱,并附有裝箱清冊,以防備被水淋濕丟失等。
7.2.8.10電氣設備的吊裝和轉運要小心輕放,以避碰傷,碰壞、砸壞。
7.2.8.11凡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絕緣安全用具、登高作業(yè)安全工具攜帶式電壓和電流指示器、以及檢修中的臨時接地線等均不得使用,防止觸電、墜落、灼傷等工傷事故。
7.2.8.12操作人員根據(jù)工作條件,選用適當?shù)陌踩镁?,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,安全用具不準任意移作它用,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,以確保使用安全。非電氣工作人員不得從事電氣拆裝工作,防止人為傷害。
7.2.9轉運
7.2.9.1運輸車輛進入施工區(qū)域后應注意觀察周邊環(huán)境,狹窄路段須指派專人指揮。
7.2.9.2運輸前應仔細檢查構件是否擺放好,是否綁扎牢固,并對運輸線路作好現(xiàn)場勘查;“三超”件運輸還需要作好明顯標識,必要時應指派專人、專車引導。
運輸車輛的使用必須執(zhí)行交通規(guī)則,不準帶病或超載運行,司機嚴禁無證駕駛或酒后開車。
7.2.10試運行
7.2.10.1試運行要求風速在規(guī)定的范圍內(nèi)。
7.2.10.2完成一般技術檢查如檢查調(diào)試好各部位限位器,檢查調(diào)正各機構同心度,檢查四個行走電機方向的一致性,檢查調(diào)試變幅指示器,檢查各部照明等。
7.2.10.3完成空負荷試驗,靜負荷試驗,動負荷試驗,作出試驗結果評定。
7.2.11清點入庫
7.2.11.1所拆除的構件,機電設備,必須按圖紙編號進行清點驗收入庫,以防遺漏、丟失。
7.2.11.2電氣設備均應小心輕放,切勿碰傷,砸壞,并做好防潮,防曬,確保設備使用性能,延長設備使用壽命。
7.2.11.3構件應擺放整齊,平穩(wěn)、支墊牢固,其疊放的高度不宜超過二層,以防滑倒傷人。
7.2.12竣工驗收
7.2.12.1所設置的人行爬梯和通道,作業(yè)平臺,安全防護設施等必須滿足驗收工作要求。
7.2.12.2若驗收需照明,則照明的照明度應滿足要求,電源線路絕緣良好。
7.2.12.3完成各類技術檢查,作出檢查評定結果。
7.2.12.4根據(jù)空負荷試驗,靜負荷試驗,動負荷試驗評定結果,作出是否可以投入生產(chǎn)施工的指令,確保整機的安全性。
7.2.12.5收集整理竣工資料,并歸檔,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數(shù)據(jù)資料有備可查。